《子平真詮》是清乾隆進(jìn)士沈孝瞻著,該書以月令用神為經(jīng),以諸神為緯,特別是對(duì)用神成敗,用神與喜神忌神的生克制化等的解析,見解獨(dú)到。本篇是第四章論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義,以十干陰陽相配而成。
河圖之?dāng)?shù),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
故始于太陰之水,而終于沖氣之土,以氣而語其生之序也。
蓋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陰陽老少,而后沖氣,故生以土。
終之既有五行,則萬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質(zhì)焉,故以土先之。
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則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
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
此十干合化之義也。
其性情何也?
蓋既有配合,必有向背。
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財(cái),己與別位之甲作合,而財(cái)非其財(cái)。
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財(cái),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無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財(cái),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與是也。
甲用丙食與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無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為煞,與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為劫財(cái),甲逢丁為傷,與壬作合,而丁不為傷官;甲逢壬為梟,與丁作合,而壬不奪食。
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蓋有所合則有所忌,逢吉不為吉,逢兇不為兇。
即以六親言之,如男以財(cái)為妻,而被別干合去,財(cái)妻豈能親其夫乎?
女以官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豈能愛其妻乎?
此謂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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