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良辰吉日計法
先將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時間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日期,這個日期“吉日”必然是一個有“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上適宜辦喜事、不能與男方的財星及女方的官星相沖(財官多者例外)。
二、雙春兼閏月
我國人在婚嫁迎娶上習慣選擇一個良辰吉日以討個吉祥如意。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年初八,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征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閏月”:指該年在農歷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于“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年初八,恩愛和睦。老人們在擇吉日時通常會認為:吉日最好是潤年(每隔兩、三年便會出現一個潤年,即該年有兩個“立春”,一個“潤月”。)而在月初圓的“中秋節”,即農歷八月是最適合辦婚禮的月份。
三、避開三七九、避開三娘煞
三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歷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而在月初圓的“中秋節”月份,即農歷八月是最適合辦訂婚的月份。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于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損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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