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死了,為什么要燒香?燒香代表著什么?
1、燒香磕頭是一種祭祖行為。 它的本質是紀念。一年到頭忙忙碌碌,沒有時間與儀式來對祖先表示崇敬和思念,到了春節前正好是農閑時節,天氣非常寒冷(祭祖燒香必須在立春之前,否則為不敬),家里男性成員前往祖先墳地跪拜,一下子拉近了生前與死者的距離,冬寒的瑟縮加上對生命易逝的一絲懼怕、對祖宗的先靈的敬畏構成一種心靈的力量,這種力量會沖擊或凈化人的心靈,并完成一次對先祖感恩的情感交流,而在往返祭拜的路上長輩們又會年復一年地向晚輩述說祖輩們的故事,想起一些講一些,這些口頭傳承加深了后人對先人的崇敬和理解,感受到“生生之不易”,這種對祖先的敬畏既是一種壓抑的力量,也是一種基于血緣以內的精神紐帶,增強家庭、家族認同感,使命感、責任感。
2、 為什么要燒香呢?
一位信徒問師傅。師傅回答:“人心有誠,佛有感應”,供佛最重要即在于這個念心是否真誠,以清凈、至誠的心所做的一切功德是不可度量的。以香供佛是必要的,以上等香在家供佛亦應該,但量力而行即可。意義何在呢?香能解穢流芳,令人聞之歡喜!《賢愚經》中記載:有位長者為請佛應供,于夜晚登臨高樓,手執香爐,遙向祗洹精舍燒香,以示虔誠,翌日正午佛果然來到。由此可以說,燒香供佛是誠心之表示,《長阿含經》載:有信眾欲發心供佛,即為如來起大堂舍、平治處所、掃灑燒香、嚴敷寶座。雖然佛并非以香為食,但以花、香、燈、果等供佛,實是大供養,能得大福報。
3、王道元先生查了兩則資料很有意思,他說:我國古代祭祀禮儀,因蒼天遙遠,行祭時先燒柴生煙以示對天神的敬意和通達,而佛教傳說介紹:釋迦牟尼要出家修行,為討父母歡心,對妻子耶輸陀羅指腹成孕,并留下三柱香對妻子說,孩子要兩年才分娩,到時會有人疑你不貞而遭責難,你那時燃香,我定會前來解釋(信號煙!)以后信佛的人便以燒香作為祈神消滅的重要方式。
從與燒香有關的文字記載來看,周人已有“燒香”之俗,周人升煙以祭天,稱作“禋”或“禋祀”。《詩經·周頌·維清》曰:“維清緝熙,文王之典,肇禋”。箋:“文王受命始祭天”。
這時的“香”是一些燃燒時可能散發“香”味的樹脂或艾草,上置帛或犧牲品。我們對“燒香”的文字記載可能追溯到此就可以溯至源頭了。
我國人的燒香(燒紙錢)與跪拜是維系在一起的。一般來說,燒香敬神、祭天、敬祖時都會跪伏在地,以示敬畏、敬服。為什么要跪下呢?
在猴群中(或猿群中)我們可以看到普通猴子與猴王見面時多會矮下身或跪下身來以示臣服,猴王甚至會坐在跪地的猴子身上。我們說我國文化禮俗是全世界唯一沒有中斷的文明,繼承、保護、維系得非常好,而我們這種跪俗、跪拜文化來自我們直立之前的猿猴也幾乎就這么一直演習下來,只是從對“王”的崇拜擴展到對祖先、對神靈的膜拜而已,禮儀方式沒有變化。
2, 祭奠死人點幾根香火
公禡牌位之香爐 必定插陽數 一柱或三柱香,
絕對不可插兩柱香,拜門口 七月普渡 因為對"好兄弟"的尊敬 也不能插兩柱香。
拜拜存乎一心,不過拿幾柱香是有不同的意義:
1.一炷清香 - 代表請安 <;一心朝拜>;,早晚點香問安.
2.三炷清香 - 代表問事 <;三柱清香三點光><;禮敬三界(天人地)>
一般初一十五或節慶時使用,拜拜完后將三柱香一起插於香爐中
這叫作<;一氣化三清>;,若是將香柱先插中間,再插左邊(龍方)(面向神像的右方)
最后插香於右邊(虎方)(即面向神像的左方)
此為代表著敬三清,敬天,地,圣賢之意
3.七炷清香 - 通常在重要事情祈求時使用,代表<;禮敬三界五方>;,通告神靈
4.九炷清香 - 是告天
5.十八炷清香 - 是敬天地
6.二十七炷清香 - 是敬天地人
7.三十六炷清香 - 是帶天行命,接旨救世.
這祭祖掃墓等等的民間傳統習俗%20是有一定的做法與意義!
3,%20%20死后多久可以受香火
按照民間的習俗,人們往往誤認為:
燒紙是給死者當錢花,燒香是給死者得福用。
而在佛教看來,這種觀點,大錯特錯。
燒香是給佛菩薩燒的,而不是給死者燒的。
家屬燒香,是代替死者供佛,從而讓死者得福。
而死者本身,是沒有資格承受香火的。
問:死后多久可以承受香火呢?
答:無論死后多久,都不能承受香火。
承受香火的是佛菩薩,而不是死者。
其實,最好的辦法,是活著的時候,就每天堅持燒香拜佛,為自己積累福德。
而不要等到死后,讓家屬代替自己燒,那得福特少。
4, 人死后為什么要祭祀七七四十九天?
人死后,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首座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誦經除靈等。事實上,做七習俗并不是儒家所倡導的傳統喪葬禮俗的內容。有關做七習俗的來源及其信仰內涵等問題,至今聚論紛紜,尚無定論。
民間相傳,做七習俗始于唐初,大致情節是:唐太宗李世民臨終前曾囑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須由親人為其擺一次薦宴,燒一回紙錢,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靈魂得以順利超度。其中“五七”的置辦,尤應豐盛,等等。太宗死后,太子遵旨一一照辦。其后公卿百姓紛紛仿效,由此形成做七習俗。這種故事當然于史無征。有人指出,做七習俗雖然自唐初起盛行,但早在南北朝時已見有關記載燒香,《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恒為綽請僧設齋。”
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干資料,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來源于生緣說燒香,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后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范圍,走向世俗化。
頭七一般是指指引還陽,七七是因為人死后不是馬上投胎世和最后的判定,所以要在這段時間多多的為死者做懺悔紙錢等,以讓死者有一個好的歸宿
頭七一般是指指引還陽,七七是因為人死后不是馬上投胎世和最后的判定,所以要在這段時間多多的為死者做懺悔燒紙錢等,以讓死者有一個好的歸宿.
其大致內容是:人死后,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首座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誦經除靈等
名詞解釋
燒香
燒香(shāo xiāng)是指拜神佛時點著香插在香爐中;比喻為求人辦事而請客送禮。出自于老舍《神拳》第四幕:“當初你可那么虔誠,在自己的花園里設起壇來,天天磕頭燒香。”
供佛
供佛注音:gòngfó詞語解釋供:供gōng準備著東西給需要的人應用:供給(jí)。供求。供應。供需。供銷。提供。供不應求。佛:佛fó梵語“佛陀”,是對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的簡稱,亦是佛教徒對修行圓滿的人的稱呼:佛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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