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財神"習俗的起源
農歷正月初五"接財神"的習俗,盛行于明清民國,迄今猶流傳民間,唯"財神"即所謂趙公元帥,據說早在殷商時代已修道成仙。姜子牙輔佐周武王伐紂,他跑下終南山管閑事,站在商紂一邊對抗義師,不幸陣亡,一道游魂被敕封為專管迎福納祥的真神,麾下有招寶天尊、納珍天尊、招財使者、利市仙官四員小神供其使喚調遣。沾光于這套招財進寶的班底,趙公元帥便成了盼望發財者崇仰祀奉的對象。或謂其性懶而散淡,一年中僅在正月初五那天走下龍虎玄壇一次,而且是隨意 ,不定去往哪一家,所以大家都在此日趕早鳴放鞭炮,焚香獻牲,抑在前頭迎接他。
不過也有人打聽到這位尊神在生日是農歷七月二十二日,因此并不去軋初五的鬧猛,而是改在"財神誕日"悄悄備辦盛祭,指望他從后門溜進來享用。我們現在常能看到一些商家食肆在鋪面店堂里置有或大或小的"財神龕",平日電子香燭火高低明滅,忽于此日悄悄地擺上了四菜一湯,便是已經掌握信息的明證了。
財神只有一個,加上四員下屬也只湊成了一個巴掌之數,想發財的人卻有那么多,供不應求是明擺的,于是便有人主動出頭,平衡供需矛盾,由此導致出一幅新的風俗畫--"送財神"。每逢初五之日,貧民乞丐三五結伙,戴起面具,扮成財神班底,號稱"送財神",也叫"跳財神"。主人例須當場送上錢幣酬謝,否則便在你家門口或店鋪前鬧個不停,徒惹圍觀者哂笑,倒不如破費一點,快把這班"活財神"送走完事。窮光蛋扮活財神,搶財神變送財神,這出充滿諷刺意味的街頭鬧劇,倒也稀里糊涂的迎財神習俗增添了不少額外的情趣。近年來結伙跳躍的"送財神"景象已經不見,起而代之的是單獨行動--不聲不響走到門前,拿張背面有不干膠的紅紙財神像往門板上一貼,隨即伸手討錢,正見得時進俗易、推陳出新哩。
“福”“祿”“壽”三星 年畫
據說,財神爺是有錢人家供奉的,沒錢的人供奉是不會顯靈的。民間流傳有"財神菩薩休妻"的故事:從前,財神廟財神身邊總有一位端莊美麗的財神娘娘陪伴。后來這位善良的女菩薩突然不知去向,原來她被財神爺給休掉了。財神爺為什么要休妻呢?這要從一個乞丐說起。有個討飯的叫化子窮得無路可走,討飯路過一座古廟。進廟后,他什么菩薩都不拜,單摸到財神爺像前,倒頭便拜,口里祈求財神爺賜財。趙公元帥見是一個叫花子,心想連香燭都舍了得點,還來求財?天下那么多窮叫花子,我能接濟得過來嗎?可乞丐心中想的正相反,他認為財神總會救濟窮人的,富人不愁吃穿,求財何用?便不住地拜。這時,財神娘娘動了惻隱之心,想推醒打瞌睡的財神夫君,勸他發善心給這叫化子一點施舍。可財神爺不理睬,打了兩個哈欠又閉上了眼睛。雖#from 本文來自學優高考網,全國最大的高考資源網 end#然是財神娘娘,可財權在夫君手上,夫君不點頭,怎么好將錢賜給叫化子呢?娘娘無奈只得取下自己的耳環迎財神,扔給了叫花子。乞丐突然感到神龕上擲下一物,一見是一副金耳環,知道是財神所賜,急忙磕頭,連呼"叩謝財神菩薩"。財神爺睜眼一看,發覺娘娘竟將自己當年送她的定情物送給了窮叫化子,氣得大發雷霆,將財神娘娘趕下了佛龕。自此以后,數百年來就再也沒有一個窮人是拜了財神而發財的。
民間還傳說,財神即為五路神。所謂五路,指東西南北中,意為出門五路,皆可得財。清代顧祿《清嘉錄》云:"正月初五日,為路頭神誕辰。金鑼爆竹,牲醴畢陳,以爭先為利市,必早起迎之,謂之接路頭。"又說:"今之路頭,是五祀中之行神。所謂五路,當時東西南北中耳。"五祀即祭戶神、灶神、土神、門神、行神。所謂"路頭",即五祀中之行神。
“迎財神”也是這一天的重要主題。
按照舊俗,春節期間大小店鋪從大年初一起就關張了,而到了正月初五這天,家家又都重新開張了。聞雞鳴即起,放鞭炮,在招幌上掛紅布,共喝財神酒。祭品中必須有一條大鯉魚,鯉為利的諧音,故稱該魚為“元寶魚”。初五早上必有叫賣元寶魚的,各店鋪爭購,用線穿魚脊并掛在房梁上,魚頭朝內,身上貼紅紙元寶,寓意可以“招財進寶”。
清人顧鐵卿《清嘉錄》中有首竹枝詞,描繪了蘇州人初五迎財神的情形:“五日財源五日求,一年心愿一時酬;提防別處迎神早,隔夜匆匆抱路頭”。(“抱路頭”亦即“迎財神”) 。
除了叫賣鯉魚的,還有“送財神”的,多是一些貧寒子弟,或街頭小販,他們低價買來財神像,穿街走巷,挨門挨戶叫賣:“送財神來嘍!”戶主絕不能說“不要”,而要客氣地說:“勞您駕,快接進來。”幾個銅子就可買一張,即使再窮也得賞個豆包,換回一張,討個“財神到家,越過越發”的吉利。
據記述,舊時張家港還有貼財神的習俗。當地人用黃紙刻上財神圖案,去人家門上張貼,貼時口中念念有詞,“財神貼得高,主家又蒸饅頭來又蒸糕;財神貼得低,主家開年好福氣;財神貼得勿高勿低,主人家里錢鋪地。”
正月初五舊說為“財神生日”。據《古禾雜識》記載:“初四日午后接灶,至夜則接路頭,大家小戶門前各懸燈二盞,中堂陳設水果、粉團、魚肉等物,并有路頭飯、路頭湯,鄙俚之至。“路頭”即民間所說的“五路財神”。民國時,各商店于年初四午夜至初五凌晨敞開店門,燈燭輝煌,盛設供壇,接“財神”,并蜂擁去財神廟“換元寶”。初五,各商店開始照常營業,并擺見神酒。凡被邀吃酒的店員即為繼續雇傭者。接財神陋俗,***本已消失,近年,初四夜初五清晨,有的商店大放鞭炮煙火迎財神,寓“接財神”之意,有的則在門上張貼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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